我 隔天 向我爸道歉 .. 他面无表情 的 说了个让我震撼 的 话语 .
他 用很严肃的 语气 说道 [ 如果你决定不要犊 , 就别再踏进这个 家 半步 .]
我 的直觉 是对的 。
我的存在 对他们 来说或许 是个困扰 , 毕竟 我也是 他们 拿 回来的野种 。
我做好了 决定 . 照他们意思 我会 马上 离开 。
我收拾 了 说有衣服 , 剩余的 我一切 烧掉 。
烧掉了回忆 , 照片 ,所有关于 我 在这个家 的 回忆 。
会把 爱情 什么的 都 埋起来 , 至到死 我也不会 在 给出 任何 爱
Friday, July 2, 2010
离开了名为 [ 家 ] 的地方
Posted by 迷雾.生活的点滴 at 6:0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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